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公布浙江省園林城市考核結果的復函》,象山縣被授予“浙江省園林城市”稱號。
據了解,“園林城市”側重于城市的園林綠化建設,以人均公共綠地、綠地率、綠地覆蓋率為評選的基本指標。它要求以一定量的綠化作為基本的有機紐帶,藝術化地組織和構造城市空間的各個基本要素,使城市形體環境有*的美學和生態學效果。
近年來,象山縣緊緊圍繞園林城市創建目標,堅持城市美化與綠化并重、城區建設與城鄉統籌并舉,全力實施建綠、增綠工程,全面提升管養水平,建成區綠化覆蓋率、綠地率分別為35.80%、31.31%,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為12.52平方米,人居環境切實改善,城市生態良性循壞,有力助推了寧波現代化濱海城區建設。
為提升園林綠化水平,象山縣全面加快公園綠地建設步伐,重點啟動了殷夫公園、塔山遺址公園、海山公園、南大河濱水景觀帶等一批環境改造工程建設。推進道路綠化改造提升,實施“一路一品”“一街一景”美化、彩化打造,巨鷹路與濱海大道交叉口東北角綠地工程開工建設,鳳躍山游步道、瑞龍寺游步道等登山健身步道項目加快推進,“花漫象山港”和“秋染巨鷹路”完成立項報批。全力打造濱河特色景觀廊帶,新增濱水景觀14.2萬平方米,城區廊帶正逐步形成。通過拆墻獻綠、拆違還綠、見縫插綠、借地造綠等多種方式,推進單位附屬綠地、居住區、老小區綠化,公共設施綠地達標率達85.7%。
此外,嚴格執行《象山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辦法》,古樹名木保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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