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財產權益、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曲阜市被確定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以來,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強化組織領導,精心安排部署,全面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
嚴把四個步驟。一是成立機構,制定方案。曲阜市委、市政府把這項工作納入對鎮街科學發展觀考核,成立了以市委書記任組長,市委副書記任副組長,有關單位一把手和鎮街黨(工)委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對該市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統籌安排。二是清產核資,摸清家底。依據《曲阜市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指導意見》,對村集體所有資產進行全面清理核實,重點清查核實未承包到戶的資源性資產和集體統一經營的經營性資產以及現金、債權債務等,查實存量、價值和使用情況,做到賬證相符和賬實相符。三是分門別類,明確身份。出臺了《曲阜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工作指導意見》,按照“以法律法規政策為依據、以村規民約為參照、以民主決策兜底”的辦法,合理確認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做到全面、準確、不遺漏。四是資產量化,股權設置。在全面清產核資的基礎上,對經營性資產和納入改革范圍內的其他資產,*性全部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對非經營性資產,登記造冊,建立有效管護機制,由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管理;對資源性資產,加快做好確權登記頒證及信息化管理工作。
落實三榜公示。對清產核資、成員界定的結果采取“張榜公示、三榜定案”,即一榜公示初步結果,二榜公示核實結果,三榜公示*終確認結果。終榜公示無異議后,報市、鎮經管部門備案。
兩次簽字確認。為確保成員資格、股份量化真實準確,做到農戶無異議,設計了“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確認表”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股份量化確認表”,到農戶家中進行逐一核實,確認準確無誤后由戶主進行簽字。
成立一個組織。完成清產核資、成員身份確認、資產量化、股權設置和管理等環節的試點村,制定了新的集體經濟組織章程,成立農村經濟(社區)股份合作社,設立股東(代表)大會、理事會(董事會)和監事會。新成立的股份合作經濟組織由市農業(經管)主管部門發放組織登記證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據此向有關部門辦理銀行開戶等相關手續,以便開展經營管理活動。
目前,曲阜市13個試點村全部完成清產核資階段工作,并將清查結果進行了三榜公示,清查出經營性資產54822.6626萬元,非經營性資產4617.0236萬元,資源性資產11567.51畝。有9個村選舉成立了股份經濟合作社,設立了合作社章程,產生了理事會和監事會,領取了農業局頒發的登記證書,通過農村綜合產權交易平臺,共開展涉及工程建設、“四荒”拍賣、資產處置、土地承包等產權交易256起,合同金額513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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