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山東省農業廳、省財政廳、省金融工作辦公室及中國保監會山東監管局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小麥種植保險的緊急通知》,決定對2018年小麥種植保險政策進行調整,包括保費保險金額以及保險責任的調整。此外,今年小麥種植保險出單期限由原定1月20日,延遲至2月14日。
保費保險金額方面,按照中國保監會、財政部、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產品條款擬訂工作的通知》(保監發〔2015〕25號)要求,保險金額應覆蓋直接物化成本。根據我省小麥生產直接物化成本,參照大災保險試點普通農戶標準,對小麥種植保險保費、保額進行調整,保費由15元/畝提高到18元/畝,保險金額由375元/畝提高到450元/畝,費率為4%。
保險責任方面,小麥種植保險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內澇、風災、雹災、凍災、旱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泥石流、山體滑坡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蟲草鼠害等。其中,洪水、內澇、風災、雹災、冷害、干熱風等直接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率達到20%(含)以上的;干旱、流行性或爆發性病蟲草鼠害損失率達到30%(含)以上的;地震、泥石流、山體滑坡和火災按實際發生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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