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2018年桂林市資源縣以雜交水稻種子為主的農業用種安全,資源縣農業局加強領導,早部署、早行動,加強以雜交水稻種子為主的種子質量安全管理,確保2018年農業用種安全。
一是抓好種子經營人員培訓。在種子銷售之前的2017年11月下旬,該局舉辦了*以種子經營培訓為主的農資經營人員培訓班,主要培訓新八修訂的《種子法》及種子相關法律法規和基礎知識,提升種子經營人員從業水平,累計共培訓90余人次。通過培訓,使種子經營人員知法、懂法、守法,規范種子市場經營秩序,誠信經營,讓廣大農民群眾買到放心種。
二是抓好經營單位資質審查種子登記備案。在該縣范圍內所經營銷售的種子,必須通過國家、省(自治區)審定且適應該縣種植,由批發商提供廠家種子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品種審定證書、檢驗報告、批發商和廠家簽訂的合同書(委托書)等。對符合備案條件的種子經營(代銷)戶給予辦理種子備案書,建立水稻種子經營(代銷)檔案和備案基本情況。對不按時間或規定備案的,將按照《種子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加大全縣種子經營戶主體資格的清查力度,對于無證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
三是抓好種子市場巡查。該局將組織縣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種子管理站對轄區內各鄉鎮、重點村開展種子市場巡查,嚴厲查處各種違法行為。巡查的重點對各經營單位的證照、種子經營有效區域、種子來源、種子質量、種子包裝及標識標簽等進行檢查,對來源不明、經營行為不規范、包裝標識不合規定的及時查處和糾正。
四是抓好用種安全宣傳。該局要求各經營戶加強種子相關知識和法律法規學習,認真履行告知義務,引導農民正確購買良種。執法人員也在執法的同時提醒廣大購買種子的農民朋友:購買種子一定要到有資質的門店進行購買,購買時認真了解品種的合法性、適應性,并索要購種發票(或銷售憑證),并連同產品包裝物、標簽等妥善保存至當年生產結束;不要接收未注明品種名稱、數量、價格及銷售者的字據或收條;如果出現種子質量事故時,要在收集和攜帶好相關證據,妥善保護好現場的同時及時向當地農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組織鑒定,評估損失;也可向工商、質量監督等部門投訴舉報。
五是抓好種子事故投訴。積極主動的受理有關種子法律法規和技術的咨詢,以及種子事故的投訴,并及時調查處理,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快速處理、快速解決,為種子消費者服務,確保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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