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磐安縣人民政府關于要求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的請示》(磐政〔2016〕109號)的精神,浙江磐安縣正在開展創建國家森林城市的基礎工作。按照縣政府重點工作部署要求,確定大盤鎮、方前鎮、尚湖鎮、雙溪鄉等鄉鎮在2018年完成浙江省森林城鎮創建工作。
浙江磐安縣2018年省級森林城鎮創建經費列入縣財政預算,由鄉鎮用于浙江省森林城鎮建設實施方案編制、評審,預檢驗收視頻資料、文本材料,重要節點綠化項目補助等;對2017年已命名的冷水鎮、盤峰鄉(原維新鄉),做好回頭看,并按有關規定補助創建經費。根據財政年度計劃,省級森林城鎮創建經費在浙江省關注森林執行委員會通過預檢后下撥前期經費,通過省關森委命名后按規定撥付創建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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