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報送2018年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種植面積的通知》。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玉米、大豆和水稻生產者補貼政策,保證補貼資金順利發放,按照《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黑政辦規〔2017〕13號)及國家關于水稻補貼政策的相關要求,全省全面開展2018年全省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實際種植面積核實報送工作。
關于核實范圍:本次面積核實范圍為我省轄區范圍內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實際種植面積是指擁有與村集體、鄉級以上政府或有關單位(林業局、地方農牧場等)簽訂的土地承包、承租或開發使用合同(以下簡稱為合同),且用途為非林地、非草原、非濕地的耕地上實際種植玉米、大豆和水稻的面積。
關于工作程序:各市(地)、縣(市、區)人民政府(行署)和省農墾總局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組織對轄區內玉米、大豆和水稻實際種植者申報的種植面積開展核查工作,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嚴禁暗箱操作,防止虛報冒領,確保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真實準確。
關于申報和統計:以行政村為單位,核實上報2018年農戶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種植面積,對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玉米、大豆和水稻生產者及流轉地承包者(流出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塊座落、“一折(卡)通”賬號、耕地屬性、聯系電話等補貼基本信息進行入戶統計匯總并對地塊核實確認。
關于補貼面積公示:由各行政村以戶為單位對統計核實的補貼面積基本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地點須選在村屯和鄉鎮人員相對集中區域。
關于補貼面積審核:鄉鎮政府負責對各行政村上報經公示的補貼基本信息進行審核、統計、匯總,并對上報的補貼面積信息再次逐戶確認,將由鄉鎮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紙質材料及電子匯總數據報縣(市、區)統計、農業部門,同時做好備份歸檔。
市(地)政府(行署)負責組織對本轄區內上報的補貼面積數據進行審核、統計、匯總后,將審定的玉米、大豆和水稻生產者補貼面積*終數據提交市(地)政府(行署)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于9月16日前上報省統計局、省農委審定。截止日后,省統計局、省農委將不再接收重新上報的補貼面積數據,出現問題由各地政府自行負責。紙質材料必須通過郵政EMS郵寄,時間以郵戳為準。
黑龍江省農墾總局系統所屬合法耕地實際種植的玉米、大豆和水稻面積由本部門單獨統計。除省農墾總局系統管轄區域外,其他國有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種植面積按屬地管理原則到當地統計、農業部門申報統計(大興安嶺林管局由大興安嶺行署進行統一統計、核實)。
依據耕地權屬關系,按照誰發包誰負責、誰管理誰解釋、誰執法誰確認的原則,縣(市、區)、鄉鎮政府以及國土資源、林業、森工、水利、畜牧獸醫、統計、農業等部門負責對爭議地塊的合法性進行認定;各鄉鎮政府具體負責統計、審核、匯總各行政村上報的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實際種植面積,對本轄區內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各村委會對本村上報的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實際種植面積的真實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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