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金華市磐安縣藍天辦組織環保局、行政執法局、農業局、林業局開展了*輪秸稈禁燒巡查行動。
此輪巡查共發現違禁焚燒行為21起,城區和各鄉鎮(街道)均有涉及。對于發現的焚燒行為,巡查組當場對農戶進行勸阻教育,責令主動滅火,并要求各鄉鎮(街道)強化宣傳教育,落實好全域禁燒工作。
焚燒秸稈不僅破壞環境,而且違法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明確規定,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等產生煙塵的物質,違者依法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磐安縣農業局有關人員介紹,秸稈是可再生清潔能源,可用于制炭、充當飼料、制作有機肥、種植食用菌等。目前,磐安縣已有部分企業和個人開展秸稈回收利用。“貝母地上覆蓋秸稈是老祖宗留下的方法,即可以防凍,又能防止長草。”冷水鎮朱山村藥農曹海芬這樣說。
磐安縣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此次行動旨在加強大氣環境整治,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同時,可有效防范森林火災,推動美麗磐安建設。下一步,磐安縣藍天辦將根據各鄉鎮(街道)禁燒工作開展情況,組織開展下一輪次巡查,并加強督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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