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求“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實現“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日本于1999年頒布新的農業基本法,“鄉村振興”成為四大戰略支柱之一。雖然所處時代不同,但中日兩國要解決的問題十分相似。日本經驗對于我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
上世紀末,隨著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日本農業農村經濟發展出現諸多問題,面臨巨大挑戰。主要表現為:農產品自給率不斷下降,人口老齡化、農村過疏化及凋敝現象日趨嚴重,開放農產品市場的壓力日益增大,農業競爭力不足問題突出。為此,日本政府于1999年出臺《食物、農業、農村基本法》,提出了“鄉村振興戰略”,并采取種種措施落實鄉村振興戰略,推動解決農業農村可持續發展問題。
制定鄉村振興發展規劃。根據新農業基本法規定,中央政府每五年制定包括鄉村振興在內的農業發展規劃,第四個五年規劃已于2015年發布。地方政府則負責編制本地區鄉村振興五年規劃。日本農林水產省牽頭國土交通省、厚生勞動省、環境省、經濟產業省,成立鄉村振興聯席會議機制,指導地方編制鄉村振興規劃,確保地方與中央規劃的銜接與配合。在發展規劃制定過程中尊重各利益攸關方,包括農村居民、涉農企業、農民協會、地方政府的愿望和意見,通過自下而上編制、自上而下實施,確保了規劃制定合理、實施高效。
設置鄉村振興專門機構。日本農林水產省進行機構調整,設立鄉村振興局,將原結構調整局和日本國土廳下屬的地方振興局職能并入該局。鄉村振興局下設農村規劃、地區振興、城鄉交流、農村環境、農地改良、工程設計、水資源、土地資源、地區建設、防災減災等11個處,研究制定鄉村振興綜合性政策和規劃,組織實施鄉村振興項目,指導和協調地方政府、團體和農民組織參與鄉村振興計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
統籌推進鄉村發展振興。日本政府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時,立足國情農情,大力發展山區半山區農村經濟,注重發揮農業多功能性,提升農業附加值及效益。全面改善農業生產基礎設施與農村生活環境,提高社會福利。完善農村公路網建設,使村道與國道、省道相通。建設完善的信息和通訊基礎設施、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及下水道、社會教育及體育設施、農村醫療制度、農村休閑活動場所。促進城市與農村交流,推進農村觀光休閑產業發展。
確保鄉村振興資金支持。日本鄉村振興資金種類多、數額大,主要涉及農地改良、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城鄉交流、休閑農業發展等方面,具體項目包括丘陵地區增收扶持政策、特殊土壤地區扶持政策、梯田建設基金、減少農地撂荒專項補貼、丘陵地區農業復興補貼、水利設施建設與合理利用補貼、草地畜牧業基礎設施建設補貼、生態農業直補、農業多功能性轉移支付、城鄉交流促進專項、農村生活體驗專項等。據統計,2016年日本鄉村振興專項資金6281億日元,占日本財政支農資金的23%。
加強人才培養和文化挖掘。通過實施各種人才培訓、城鄉交流、市民農園體驗等項目,在培養造就一批新型青年職業農民的同時,充分發掘和弘揚日本傳統農耕文化,進而促進了農村地區的鄉風文明建設。
通過近20年的持續努力,日本鄉村振興取得階段性成效,有力地促進了農業農村發展。農業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農業生產條件持續改善。2015年,日本水田現代設施裝備比重占64%,旱田灌溉設施裝備比重占24%,高標準農用道路比重占76%,農田水利設施等農業固定資產超過3500億美元。農村過疏化和凋敝問題得到一定緩解。多年來,日本政府持續加大對偏遠山區發展的支持力度,以緩解農村過疏化和凋敝問題。2016年日本政府支持偏遠山區鄉村發展的直接補貼為770億日元,占農業財政支農資金的2%左右,新增農業勞動力比上世紀90年代增加了3倍。農業支持政策逐步與國際規則接軌。通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日本國內支持政策逐步由“黃箱”向“綠箱”轉變。據日本政府向WTO通報的數據顯示,2012年日本“黃箱”支出總額由占農業生產總值的32.8%削減至15.3%,基本符合日本在WTO農業談判中所作的承諾要求。這一轉變也有利于在農業生產經營中更多地引入市場機制,提高農業經營效率和國際競爭力。日本鄉村振興雖未能從根本上改變食物自給率低下的問題,但讓城市居民認識到了農業多功能的重要性,讓部分國民成為本國農產品的擁躉,在國內市場不斷開放、國外農產品大勢進入的背景下,基本穩定了國內農產品的供求關系。此外,日本政府不斷鼓勵高端農產品出口海外,計劃到2020年實現出口農產品1萬億日元的規模,比2010年增長一倍。
借鑒日本的成功經驗,就加快推進我國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提出如下政策建議:組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機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鄉村振興戰略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性工程,組建專門機構開展整體協調和管理非常必要。專門機構負責對近年來實施的一系列農村發展計劃和項目進行梳理,協調相關機構,制定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同時建立中央層面的鄉村振興議事協調機構,統籌謀劃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監督和評價。逐步建立健全相關法律法規,確保政策實施的*性、資金使用的高效性。
把握鄉村振興戰略高度和廣度,扎實穩健推進。要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目標,其振興內容必須包括農村產業發展規劃、改善生態環境和生活環境規劃、農村文化文明建設、完善鄉村治理和鄉村建設規劃等涵蓋農村社會的方方面面。目前我國正在實施的“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戰略”“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戰略”、各類扶貧項目、小城鎮發展項目、促進農業社會化服務發展、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相關政策措施、農民培訓工程等項目應該進行整合,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范疇,扎實穩健推進。
廣泛集聚智力資源,培養鄉村振興人才。在鄉村振興戰略規劃中必須將人才培養放在重要位置,這是確保戰略實施的關鍵因素。通過適當的項目方式廣泛集結城鄉有志青年農村就業,通過城鄉交流與共建等多種方式培養鄉村振興人才。
整合支農惠農資金,統籌鄉村振興財政。將現有的財政支農資金、農業補貼資金、農業相關產業支持資金、農村制度建設資金等與農村發展有關的項目資金進行整合,加強農業和農村發展的各類項目之間的聯系和相互協助,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同時,為了保障鄉村振興戰略的持續扎實推進,應建立長期穩定的財政預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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