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了2019年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對農業轉基因監管作出具體安排部署。
一、目標任務
嚴格按照《種子法》《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規章要求,始終保持高壓態勢、織密監管網絡,嚴厲打擊農業轉基因生物非法試驗、制種、經營、種植、加工、進口和標識等行為,切實保障我國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與應用健康發展。
(一)堅持全覆蓋。對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發、生產、加工、經營和進口等活動全覆蓋監管。對涉農試驗基地、種子生產基地和南繁基地全覆蓋抽樣檢查。對轉基因農產品加工企業全覆蓋監督檢查。對重點地區全覆蓋抽檢監測。
(二)堅持抓重點。突出研發單位、育種單位、種子生產加工銷售企業和進口農產品加工企業等重點對象。突出研究試驗、品種審定、種子生產經營、產品進口加工、標識等重點環節。突出東北糧食生產區、沿海進口農產品加工區、西北西南制種和種子生產基地、南繁基地等重點地區。
(三)堅持控源頭。加強研究試驗源頭管理,防范轉基因材料擴散。加強育種制種源頭管理,防止非法轉基因種子下地,斬斷非法種植的源頭。
(四)堅持強協同。強化部門內職責分工和統籌協調,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海關等相關部門的聯合監管,努力形成從業主體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三位一體的農業轉基因生物監管局面。
二、監管重點
(一)研究試驗環節。嚴查中間試驗是否依法報告、環境釋放和生產性試驗是否依法報批。對批準開展的轉基因試驗全程監管,試驗前檢查控制措施和制度建設情況,試驗中檢查安全隔離等措施落實情況和試驗檔案,試驗結束檢查收獲物和殘余物處理及貯存情況。對涉農科研育種單位試驗基地進行全覆蓋抽樣檢測,排查轉基因非法試驗。
(二)南繁試驗環節。在南繁基地開展全覆蓋檢測,加大抽檢頻次和力度,嚴查私自開展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和育繁種行為,堅決鏟除違規試驗和育繁種材料。推進生物育種專區建設,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試驗基地管理,逐步將轉基因南繁試驗納入專區管理。
(三)品種審定環節。嚴格落實未獲得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的品種一律不得進行區域試驗和品種審定的要求,對參加區域試驗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麥等品種以及進行登記的油菜等品種,申請單位要進行轉基因成分檢測,試驗或登記組織單位要進行復檢。
(四)種子生產經營環節。對種子企業和制種基地開展拉網式排查,加大種子抽檢力度和苗期檢測力度,春耕備耕前和種子收獲季開展專項檢查活動,防止非法轉基因種子下地,嚴防非法轉基因種子流入市場。對種子市場、經營門店開展轉基因成分抽檢,加大抽檢力度,嚴查轉基因種子非法銷售。
(五)進口加工環節。加強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流向監管,嚴格執行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和加工許可制度,嚴查國內進口商和加工企業的裝卸、儲藏、運輸、加工過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實情況,全面核查產品采購、加工、銷售等過程的檔案記錄,確保進口農業轉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嚴禁改變用途。
(六)標識管理環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做好轉基因標識監管,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標識目錄和《農業轉基因生物標簽的標識》(農業部869號公告-1-2007)要求,嚴格標識范圍,嚴查標識方式,充分滿足公眾知情權和選擇權。
通知要求,要加大案件追溯和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對監管線索要追根溯源,及時立案。對重大案件要查清主體,查明責任,依法嚴肅處理。對已結案的違規違法案件,各省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要及時將詳細案情和查處情況報告農業農村部,并在省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官方網站公布查處結果。鼓勵社會各界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對于舉報的線索,一查到底,主動接受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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