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黃河禁漁期制度,是保護黃河水生生物資源,養護黃河水域環境的重大措施,也是落實好河湖長制、持續打好黃河保衛戰的重要抓手。為進一步推進黃河禁漁期制度,3月29日,寧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聯合自治區公安廳、市場監管廳、交通運輸廳、水利廳下發通知,4月1日至7月31日,對黃河寧夏段397公里河段及入河溝、渠口等附屬水域實行禁漁期制度。整合執法力量,依法查處、取締包括垂釣在內的一切捕撈作業,從嚴打擊涉漁“三無”船舶、“絕戶網”和“電毒炸”等違法捕撈行為,同時依法查處收購、運輸、儲藏、販運和銷售在黃河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寧夏是沿黃9省區中*先實施黃河禁漁制度的。自2003年起連續16年黃河休/禁漁,各種魚類生物量提高,“母親河”得到休養生息。與2015年調查數據相比較,2018年,在漁獲量中蘭州鯰生物量提高了10.40%,鯰、瓦氏雅羅魚和其他魚類生物量分別提高27.83%、45.16%和292.79%;瀕危物種大鼻吻鮈種群數量增加,在銀川段和石嘴山段全年可見,種群數量顯著增加。民眾保護母親河、愛護水生生態環境的意識也顯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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