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5月23日正式施行。昨天,市委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相關事宜。據悉,南京作為江蘇省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市場改革創新試點城市之一,落實“放管服”、探索新路徑,率先出臺《辦法》,構建起市場準入門檻放開、事中事后監管到位、工程質量安全保證的園林綠化建設管理體系。
市綠化園林局副局長毛海城介紹,2017年3月國務院正式發布修訂后的《城市綠化條例》,刪除關于園林綠化施工資質的條款,同年4月,住建部下發通知停止城市園林綠化施工企業資質認定事項,這標志著園林綠化工程建設“放管服”改革邁出了一大步,原有的以資質管理為核心的管理體系發生了根本性變化。營業范圍包含園林綠化施工內容,且符合相關招投標要求的企業,均可以參與我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毛海城說:“《辦法》的出臺,重點解決市場監管中的突出問題、現實亟待破解的疑難雜癥,成為我市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市場改革創新的標志性成果。”
記者注意到,《辦法》與我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程序進行了全面銜接,推行便民服務,施行并聯審批,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比如,“綠色圖章”管理實施并聯審查,取消了施工合同備案手續,將園林工程安全質量監督手續并入施工許可審批辦理等。針對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實踐中遇到的疑難雜癥,此次《辦法》也大膽予以破題,去除了“梗阻”。比如,對不涉及土地使用權轉移(確權)的園林綠化工程建設項目,該如何辦理規劃、土地和施工許可等手續,《辦法》明確由規劃資源部門出具項目土地使用意見。
《辦法》還對原來一些含糊不清或存在理解偏差的問題進行了統一明確,對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的全過程進行了系統規范。同時,按照省有關文件要求,對工程規模進行劃分,明確不同規模工程的人員配備要求。
毛海城說,《辦法》的施行,將推動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市場的可持續發展,為廣大園林綠化工程建設企業、施工單位創造更加優良的營商環境,為南京園林綠化事業的發展奠定更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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